宋慈《洗冤集录》: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
公元1247年,南宋提点刑狱宋慈把自己的验尸与断案经验写成一部书,取名《洗冤集录》。这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成体系法医学专著,比欧洲最早的法医学著作——意大利人菲德利1602年所撰——要早约350余年。它是一本写给办案官员的工作手册:人是怎么死的,该怎样从尸体和现场查出真相。
四任提点刑狱的老法官
宋慈(1186—1249年),先后出任广东、江西、广西、湖南四路提点刑狱,是主管一路司法刑狱的省级长官。他的办案原则是命案必须亲临现场,不听一面之词就签发只凭口供的判词。为官期间,他平反了大量冤案错案,也因此看清旧式验尸的隐患——官吏不懂尸体,听凭地保、仵作随口报死因,冤屈由此而生。他决心把历代的检验经验和自己的实操整理成书,供后来者查阅。
全书四大板块
《洗冤集录》把验尸断案拆成四部分。
一是勘验总则,定下命案必亲验、涉案亲属回避、检验文书留档等制度,先立规矩再谈技术。
二是尸伤鉴别,逐条辨析溺死、缢死、烧死、冻死、毒死、磕碰外伤、自刎、雷击等数十种死亡特征,尤其强调区分生前受伤与死后伪造的伤。
三是中毒与急救,记载砒霜、草木毒、虫毒的辨识方法与中毒症状,附解毒方剂,也记录了缢吊假死、溺水昏迷的急救手段。
四是疑难杂验,涵盖尸骨检验、堕胎检验、动物致死辨别等刑狱中容易出错的细目。
以尸体的客观变化判断死因
书中最有价值的地方,是把死因判断从报官者的说法拉回到尸体的客观变化。
判定缢死,它要求区分窒息性缢死与死后被悬尸伪装成自缢——前者颈部索沟的走向、深浅与死后悬挂不同。
判定烧死,它看被害人口鼻是否有烟灰、呼吸道是否有炭末沉积:活着被烧的人会吸入烟尘,死后才被焚尸的没有。
判定溺死,它观察口鼻的蕈状泡沫与内脏的细微变化,并已经触及通过硅藻一类微物判断生前入水的思路雏形。
判定生前伤,它凭尸骨上骨质破损的形态与血荫,区分是生前被打断还是死后折断。
这些办法在当时是全新的:用客观的尸体现象代替了鬼神与传言。错误当然也有——它毕竟成于七百多年前——但它立下的方向,是让断案回到以证据论死因。
元明清沿用近七百年,译成多国文字
《洗冤集录》问世后,元、明、清三代都把它定为勘验官员的必修典籍与办案标准,后世增补注释,衍生出《洗冤录详义》《洗冤汇编》等数十种版本,前后沿用近700年。
它的影响也走出中国:15世纪传入朝鲜,被用作当地刑狱法典的依据;江户时代传入日本,被多次翻刻译注;越南也曾把书中的验尸规则引入司法办案。19世纪起,它先后被译成荷兰文、法文、德文、英文,被国际法医史学界公认为人类法医学的开创性著作之一。
宋慈在临死前两年留下此书,用一个老法官毕生的办案经验,把怎样查明一个人是怎么死的这件事,第一次写成了一门可以传授、可以复核的手艺。此后七百年,法医学不断翻新,但体系化法医学的起点,仍是1247年的《洗冤集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