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千年前,地中海沿岸崛起过一个把欧、亚、非大片土地收入版图的帝国——罗马。它从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算起,到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,存续近千年,是古代世界存在时间最长的强国之一。今天的欧洲法律、西方政治制度和许多城市形态,源头都能追溯到它;了解罗马,也就拿到了理解「西方为什么走了和东方不同的路」的一把钥匙。
史学界研究罗马文明,通常归纳出三大特征:扩张性、分权治理、以法制为核心的「他律」建设。这三件事互相缠绕:靠扩张拿到地盘,靠分权管理地盘,靠法律稳定地盘;而它们的缺陷,最终也成为帝国走向衰亡的伏笔。
从台伯河畔的小城邦,到横跨三洲的大帝国
罗马的起点很小。它最初只是意大利中部台伯河畔的一个城邦——「城邦」是以一座城市为中心、连同周围乡村组成的小国,相当于今天的城市国家。早期罗马人由拉丁人、萨宾人、埃特鲁里亚人等几个部族融合而成,兵力有限,在周边强邻面前并不起眼。
转折来自持续不断的对外战争。罗马用大约250年逐步征服整个意大利;接着在三次布匿战争中击败北非强国迦太基——「布匿」是罗马人对迦太基人的称呼,三次战争前后持续一百多年(公元前264年至前146年)——此后西地中海再无对手;随后吞并希腊地区的马其顿等国,公元前1世纪又灭亡塞琉古王国和托勒密王朝(埃及),把整个地中海变成罗马的「内湖」。到公元2世纪,帝国疆域东起幼发拉底河、西抵大西洋,横跨欧亚非三洲,是当时世界上领土面积最大的国家。
支撑扩张的是罗马的尚武传统。共和国时期实行公民兵制——服兵役既是每个罗马公民的义务也是特权,相当于全民皆兵;帝国时期改为常备军,兵力从帝国初期的约20万人,膨胀到3世纪下半叶的约60万人。扩张带来惊人财富:据古罗马作家老普林尼记载,屋大维(后来的奥古斯都,罗马第一位皇帝)灭亡埃及后运回国库的战利品达10亿塞斯退斯(古罗马货币单位,约相当于当时罗马两年的国库收入),此后罗马公民不再缴纳直接税。财富的另一面是奴役:公元前225年,意大利约400万人口中有奴隶约60万,占15%;到公元前31年,约600万人口中奴隶已达200万,占三分之一。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地位完全不平等的结构,为帝国后来的内部矛盾埋下了根子。
元老院、公民大会、执政官:一套互相制衡的制度
地盘大了怎么管?罗马给出的方案是分权。
共和国时期(公元前509年至公元前27年),权力拆成三块:元老院负责决策,相当于国家的「董事会」,由贵族出身的前任高官组成;公民大会负责立法,全体公民投票表决;执政官负责执行,每年选出两人,既是行政首脑也是军队统帅,任期只有一年,防止权力长期集中在一个人手里。古希腊史家波利比乌斯曾盛赞这套体制:三机构既配合又制约,遇到危机反而能爆发出很强的行动力。
对意大利本土,罗马采取「分而治之」:按被征服的先后,把各城邦分成有投票权的城市、无投票权的城市、拉丁殖民地、同盟者等不同等级,区别对待——同盟者不用交税,但必须提供军队和船只,且没有外交权和军事权。对海外征服地,罗马设立行省(provincia,相当于省级行政区),由卸任的执政官或高官出任总督治理,行省需缴纳年产量十分之一的「十一税」。帝国时期行省最多达到100个。
分权帮助罗马灵活统治了广大领土,代价是中央始终缺乏强大凝聚力:行省居民与罗马之间只有政治联系,离心力一直存在。公元395年帝国正式分裂为东西两部,分权的逻辑走到尽头,再没有人能把帝国重新捏合起来。
《十二表法》到《民法大全》:一部写了上千年的法典
罗马留给后世最深的印记是法律。
公元前451年,罗马开始编撰成文法——「成文法」是把规矩白纸黑字写下来的法律,与依靠口耳相传的「习惯法」相对。公元前449年修成的《十二表法》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,也是后来一切罗马法(公法和私法)的源头。此后罗马陆续颁布多部法律,形成只适用于罗马公民的「公民法」。
随着领土扩张,罗马人与外邦人的纠纷越来越多。公元前242年,罗马专门设立涉外行政长官处理此类案件,在审理中逐渐形成「万民法」——各民族共有的法律,相当于当时地中海世界的「国际法」。到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(公元527年至565年),罗马把千年积累的法令和法学家学说系统编纂成《民法大全》,包括《法律汇编》《学说汇编》《法学总论》《新律》四部分。这套法典后来成为欧洲大陆各国法律的共同源头,被恩格斯称为「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」。
用今天的眼光看,罗马人把法律当作社会运转的基石,靠执法机构、法庭、判决等外部强制力量约束人的行为,学者称这种模式为「他律」。问题在于,罗马在「自律」建设上严重滞后:财富涌入后,缺少精神约束的罗马人沉迷竞技场和大浴场,帝国晚期脱离生产、靠社会供养的无产者越来越多,信仰与凝聚力逐渐瓦解。学者普遍认为,这是帝国走向衰亡的重要原因。
同时代的中华文明走的是另一条路:多元交融、大一统,强调「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」的自我修养。两种文明各自延续千年以上,而中华文明至今绵延不绝,治理模式的差异,正是理解这段历史分野的重要线索。
罗马凭什么称霸地中海近千年?答案就藏在它的三大特征里:对扩张的执着、对分权的创新,以及那座法律大厦。这三样东西既成就了罗马,也在它失去自我约束能力之后,一同加速了帝国的落幕。今天读罗马,读的不只是古代史——欧洲的法律、西方的政治传统,乃至今人对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」「法治与教化」的讨论,都还看得到它的影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