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机处是清朝重要的中央机要辅政机构,从雍正七年(1729年)设立,到宣统三年(1911年)撤销,前后运转了一百八十多年。它最初只是为应对西北战事而临时设立的办事机构,后来却长期凌驾于内阁之上,成为清朝真正的政务中枢。

为对西北用兵而设的临时机构

雍正七年(1729年),清廷对西北的准噶尔部用兵。战争期间,皇帝需要随时召集大臣商议军务、起草和处理上谕,还要防止军情外泄。为此,雍正在皇宫隆宗门内设立了一个处理军务的场所,称军机房。雍正十年(1732年),军机房正式改称"办理军机处",简称军机处。设立之初,它是一个临时性质的机构,本应随战事结束而撤销。

战事告一段落后没有裁撤

雍正朝对西北用兵告一段落后,清廷没有按最初设想裁撤军机处,反而扩大了它的职权。军机处由此成为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常设核心机构,地位凌驾于内阁之上。

它的职掌范围很广:

  • 撰拟谕旨,处理奏折;
  • 议大政,议后提出处理意见,报皇帝裁夺;
  • 参与重大案件审理;
  • 参与对重要官员的任免和考核;
  • 随侍皇帝出巡,奉旨出京查办事件。

这些职责都落在朝廷军政的核心事务上。

人员和运作方式

军机处任职者无定员,由亲王、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等高级官员充任。其中设领班军机大臣,即首席军机大臣,多由满洲亲王或大学士担任。军机大臣通称"大军机",任职者按资历地位、官品高低和任职先后,分为军机大臣、军机处行走、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等。

军机大臣的僚属称军机章京,通称"小军机",负责协助军机大臣处理文书档案、承旨撰拟上谕。

军机大臣须每天值班,等候皇帝随时召见,当天收到的奏章必须当天处理完毕。这套安排保证了军机处处理政务的效率。

随责任内阁成立而终结

宣统三年(1911年),清廷设立责任内阁,军机处随之撤销。

军机处的兴衰,对应着清朝皇权的集中程度:它因皇帝集中处理军务的需要而设,又因权力向皇帝身边集中而常设不废。军机处由内廷的临时办事机构变成常设中枢,标志着清朝政务由内阁等衙署向皇帝身边的内廷机构转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