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武三十年的南北榜案:一场全录南方人的会试

洪武三十年(1397 年),明朝举行了一次会试。发榜之后,会试录取的 52 人全部是南方人,随后的殿试同样没有一个北方人上榜。这一次发榜引起朝野强烈质疑,主考官和复查官员先后被处死,连当年的状元也未能幸免。事件平息后,明朝改变了原先"凭成绩取人"的做法,开始按地域分配进士名额,也就是后来延续数百年的南北分卷制度。

一榜之内的失衡

这次会试的主考官是翰林学士刘三吾和王府纪善白信蹈。刘三吾时年八十五岁,湖南茶陵人;身为南方人,又主持录取了一榜全是南方人的进士,自然成了北方举子的首要怀疑对象。

发榜后,状元是福建闽县(今福州一带)的陈䢿,榜眼是江西泰和的尹昌隆,探花是浙江山阴的刘仕谔。其余四十九名进士,同样没有一个北方人。

在当时的背景下,这一结果并不完全意外。明代立国以后,南方在文化教育上长期领先,历年新科进士本就以南方人居多。但像这一年一样,录取名单里一个北方人都没有,还是开国以来第一次。北方落第举人因此联名上疏,认为刘三吾身为南方人,故意偏袒同乡、压制北方。

两次复查都维持原判

朱元璋接到上疏后,命侍读学士张信等人组成复查组,重新审阅试卷。张信是洪武二十七年(1394 年)甲戌科的状元,此时奉命复查这一榜。

复查组逐一评阅后得出的结论是:刘三吾录取并无舞弊,原榜维持不变。复查组成员还抽取了北方考生的试卷进呈,供皇帝对比。他们指出,评卷时试卷要先遮去姓名(糊名)、再由专人重新抄写(誊录),阅卷时并不清楚考生的南北身份,这次录取的确实都是文理更优的答卷。

但北方举人并不接受这一结论,转而指控张信与刘三吾相勾结,故意挑出北方考生的劣卷进呈,蒙蔽皇帝。

皇帝的处置

两次复查都被指为"既得利益者互相包庇",朱元璋最终下令严办。

据明代史料记载,主考官白信蹈、复查官张信,以及那一榜的状元陈䢿等人先后被处死。作为主考官的刘三吾,因年事已高,被免去死罪,改为充军戍边。会试录取及随后的殿试结果被一并作废。

重开一榜,六十一人全是北方人

处理完相关官员后,朱元璋又宣布重开考试。这一次由他亲自阅卷,录取了任伯安等六十一人,全部是北方人。同年六月再行殿试,山东人韩克忠被点为状元。

这两次录取,一次全南方、一次全北方,史称"南北榜"或"春夏榜"。它标志着朱元璋对科举的态度从"一律凭成绩"转向"兼顾地域平衡"——科举选拔从此不只是一场知识考试,还要承担起维系全国统一的政治功能。

南北分卷成为定制

南北榜案之后,按地域分配名额的办法逐步固定下来。明仁宗洪熙元年(1425 年)规定,今后的进士名额按"南六北四"分配:南方人占十分之六,北方人占十分之四。明宣宗宣德二年(1427 年)进一步细分,把取士名额分为南、北、中三卷,以一百人为例,南卷取五十五人,北卷取三十五人,中卷取十人。

这一制度大体上被之后的清朝继承,一直延续到科举制度在光绪三十一年(1905 年)被废除为止。科举从此在"择优录取"之外,多了一重"均衡各地入仕机会"的考量。这一变化从洪武三十年那一场只录取了南方人的会试开始,经洪熙、宣德两朝固定下来,影响科举取士数百年。